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有没有劳动关系?
2023-02-24 08:09:20 来源:法问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事业单位一般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但是我国法律并不强制要求法定代表人在企事业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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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有没有劳动关系?
天津冠浩律师事务所李祥凤律师解答: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天津冠浩律师事务所李祥凤律师解析: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要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他并不一定要由公司的员工担任,可以由任何获得公司法人授权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任,既然不一定是由公司员工担任,则就不一定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的范畴,如很多传统国企;也有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委托合同关系。
法院一般认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适用《劳动法》而适用《公司法》。即使法院认为法定代表人可以与公司成立劳动关系,但法院在认定劳动关系时,会比认定普通劳动关系更为慎重和严格。人民法院对劳动关系的成立与否作出认定时,应结合其他事实情况进行判断,且应当比认定普通劳动关系更为慎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李祥凤律师简介
南开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专职律师,具有多年企业经营管理和法务实践经历,擅长劳动纠纷、合同商事纠纷、股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企业法律顾问、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诉讼及非诉业务,现为多家企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