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快看
2023-02-24 11:22:32 来源:法问
所谓的代位继承就是指有其他人代替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而遗产不仅仅指的是资产,还包括立遗嘱的人的债务以及一些其他的义务,都由继承人来带起立遗嘱的人来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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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陈东月律师解答: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3、代位继承人只能是代位人的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但法律对代位继承人是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没有限制;
4、代位人不得丧失继承权;
5、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继承份额。代位人为两人以上的,两个以上代位人平均分配被代位人应当继承的遗产;
6、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死亡的法律后果是遗嘱无效,不产生代位继承。此时,继承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陈东月律师解析: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死亡,或者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取得应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但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而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且不受辈份限制;而转继承人却没有直系血亲的限制,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或其他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4、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陈东月律师简介
陈东月,本科就读于山东大学,研究生就海南大学,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积极参与学术、实践及公益活动。完成多个海南省创新课题,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已承办上百件案件,工作之余投身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