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的剧情令人感动,售卖廉价盗版药治病,应该受到处罚吗|当前焦点
2023-02-27 11:19:25 来源:法问
近日正式上映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在收获众多追捧与好评的同时,也引发了公众关于高价专利药与廉价仿制药间合理性的争论与热议。其实,这个电影取材真实的故事,其背后的故事主人公原型白血病患者陆某正因为为病友代购仿制药,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抓获。那么陆某是否犯罪?
网友询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不是药神的剧情令人感动,售卖廉价盗版药治病,应该受到处罚吗?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田荣哲律师解答: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仿制药在中国属于假药。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进口、销售的药品,无论药效如何,均以假药论处。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田荣哲律师解析:
我国对药品实施最严格的管理制度,但是药品监管、法律规定与医学疗效、病患需求之间有时也存在着现实困境。如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易瑞沙”等仿制药品,一方面,法律规定,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只要嫌疑人主观明知是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客观上将该药进行销售,即构成销售假药罪。但另一方面,这类仿制药价格便宜,具有真实疗效,为一些备受折磨的癌症患者缓解了病痛。
“以假药论”的案件中,对于以下几种情形,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一是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二是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对病患尤其是癌症等严重疾病患者有真实疗效的;三是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四是对于患者及家属跨境买药自用,或受病患委托代购,没有收取或者只收取少量药品流转工本费的。
此外,对于受雇用为销售假药者从事运输、配送、分拣等活动的人员,除参与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也不追究刑事责任。
田荣哲律师简介
资深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前二级检察官,具有十四年检察官、两年纪检监察履历,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代理、刑事合规、经济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的法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