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讯:协议离婚能约定“净身出户”吗?
2023-02-28 15:30:14 来源:法问
“净身出户”,是指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地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夫妻的这种约定有效力吗?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协议离婚能约定“净身出户”吗?
律师解答:
"一方净身出户"的约定系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自愿处分,系协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不存在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其他情形,当然认定为有效。若"净身出户"条款的签订存在损害第三人债务,夫妻一方(大都为负债方)做出的"净身出户"的承诺,很大程度上,是负债方想要规避所欠债务作出的意思表示,其放弃原本享有的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权利,实质上是将自己应分得的夫妻共有财产全部无偿转让给夫妻非负债一方,此处理财产的离婚协议客观上造成负债方的财产减少、偿付能力降低,故而存在损害第三人债权的可能,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
律师补充: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夫妻约定的“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实践中,经常有夫妻想通过“净身出户”协议,将家庭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将家庭所有的债务归另外一方所有,通过这样的约定,来逃避偿还所欠债务,这样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净身出户”的约定,只能对协议双方有约束力,但对于债权人而言,没有约束力。
“净身出户”协议只能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并同时考虑到净身出户一方最基本的生活条件,若一方离婚时基于某种压力,并非完全处于自愿的情形,该协议面临可能被撤销的法律风险。
律师结语: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婚姻关系中产生的"净身出户"条款的效力,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分析其产生的不同原因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综合认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