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消息!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023-02-28 18:26:32 来源:法问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在实务当中,反担保合同的签订可以避免担保人在代偿债务后,因债务人破产而遭受的损失无法弥补的不足。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反担保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担保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当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担保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担保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而使追偿权无法实现,导致担保人遭受损失;担保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或者要求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模式。
律师补充:
反担保的成立条件: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只有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能成立。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反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有别于担保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留置担保和定金担保不能产生反担保),也叫做求偿保证、求偿抵押和求偿质押。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