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的犯罪认定是怎样的?-天天关注
2023-03-01 08:35:16 来源:法问
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生态破坏。近年来,我国一直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强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污染环境罪的犯罪认定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污染环境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与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对涉及案件定罪量刑的核心或者关键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比如公私财产损失数额、超过排放标准倍数、污染物性质判断等,这类核心或者关键专门性问题主要是案件具体适用的定罪量刑标准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应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这样不仅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也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补充:
环境刑法实行二重保护:一是以对人的生命、身体、健康等个人法益的保护为中心的刑法规范,二是将环境媒介、动植物等生态法益予以保护的刑法规范。
污染环境罪为故意犯罪,且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推定。从辩护角度出发,对于被告人而言如何证明自己不存在故意,要求被告人在处置污染物等行为前尽到了相当的审慎注意义务。日常生活中,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不懂法”“不知道”“没有犯罪意识”不是犯罪故意的避风港。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严格区分单位犯罪、个人犯罪,充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污染环境案中司法机关不仅会追究下游具体排放、倾倒、处置人员的罪责,同时也会追究中上游产废者、中介人的罪责,因此相关行业的从业者要提要法律意识,避免违法犯罪的行为产生。日常生活中,相关从业者应特别注意,对于他人有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其真实性、有效性要尽到审查义务,否则轻易将污染废物交由他人处置,将引火烧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