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如何维权?
2023-03-01 15:34:44 来源:法问
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引发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变革,实现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离。随着土地的承包到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象相继出现,并逐步成为农村土地改革实践的主要内容。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为保障广大农民实现“耕者有其田”,我国《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制度。民事权利只有在当事人通过一定行为或者出现一定的法律事实以后才能取得,受到损害时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每一个公民可以取得许多权利,但是某些人对有些权利可能终身也不会享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补充: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具体属于用益物权。每个人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取得特定物权,而并非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享有物权则当事人就一定实际享有。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农民要通过订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订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村民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有人侵害了村民已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村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否则,如果村民还没有通过订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而合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应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