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通讯!征地拆迁中“违法建筑”怎么补偿?
2023-03-02 18:35:24 来源:法问
实践中,被拆迁人经常会遇到说因为房产证件不齐全或是没有房产证而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随后拆迁方就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房屋拆掉,进而不给被拆迁人补偿或者很低的补偿。拆迁方的理由都是法律规定违法建筑拆除不予补偿。面对这样的情况,很多被拆迁人是欲哭无泪。
(资料图片)
法妞网友咨询:
征地拆迁中“违法建筑”怎么补偿?
律师解答: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机关是不可以强制拆除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律师补充:
无证房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给予补偿。也就是说,无证房并不等于违法建筑。无证房并不能直接予以强拆不给补偿。
乡镇(街道)作为基层政府,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承担着重大的责任。重中之重是被征收房屋的权属情况不能有误或者遗漏,否则属于基本事实出错,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有些系历史原因或者法律更替所致,其是否合法应当具体分析,不应妄下结论。为此建议,在房屋征收中,除常规的档案查询外,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入户调查,进行现场查勘,详细了解被征收房屋的状况,尤其是未经权属登记的房屋,应引起足够重视,并作出恰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