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后能否再次抗诉?-环球热消息
2023-03-05 08:38:40 来源:法问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法妞网友咨询:
(相关资料图)
再审后能否再次抗诉?
魏妮娜律师解答:
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者案件当事人不服判决申请抗诉的,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进行再审后,不能再申请抗诉。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是法院根据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情形的,检察院不予受理。而该规则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跟进监督或者提请上级检察院监督:1、法院审理民事抗诉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仍符合抗诉条件的;2、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并书面回复的;3、法院对检察建议的处理结果错误的。
魏妮娜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