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印花税要如何计算? 环球今头条
2023-03-05 18:28:04 来源:法问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凭证征收,对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收。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印花税要如何计算?
黄颖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合同主体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这也就相当于合同转让。合同转让的将涉及到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债权转让不属于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黄颖律师补充:
印花税是一种典型的行为税,其课税对象为在经济活动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凭证的行为。印花税的课税对象并非以基础民事法律关系为前提,也就意味着基础民事法律关系消灭不会导致其税收债务关系归于消灭。该课税要件并不与基础民事法律关系本身相连结,而是与履行该法律关系过程中的某一特定行为相连结,也就是说是否应当缴纳印花税与法律行为的效力无关,只要发生订立凭证的行为就需要缴纳印花税,而基础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并不会影响该种“行为”曾经发生的事实,税收债务关系也不会因此而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