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受贿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当前观察
2023-03-10 15:26:58 来源:法问
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定要保持清正廉洁,但在实践中,也有不少贪污受贿的违法行为,国家对于这一类贪污腐败的违法犯罪行为是绝不姑息的,那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受贿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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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受贿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郝向群律师解答: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一、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二、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个人受贿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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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郝向群律师解析:
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是亲属关系,2、是私人关系,3、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受贿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
受贿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受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己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
2、是受贿人从中周旋使他人获得利益。根据司法实践,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一般发生在职务上存在制约或者相互影响关系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