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形式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口头形式的合同是否有效?
2023-03-12 18:16:13 来源:法问
在生活中,很多的买卖行为,并不都会签订书面的合同,特别是一些亲朋好友等熟人之间做买卖,在进行买卖交易时,很多人都碍于面子或者信任对方,并不会签订书面合同,而是以口头的形式。那么口头形式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口头形式的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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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形式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口头形式的合同是否有效?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吴岩岩律师解答:
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我国《合同法》第十条中规定了合同订立的形式,其中就包括口头形式,也就是说我国口头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要书面合同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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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吴岩岩律师解析:
口头订立的合同也受法律的保护,其有效与否与书面合同的判断标准一样:
1.订立口头合同的主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
2.口头合同内容要合法,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3.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符合这些就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口头合同。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适于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在实践中,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文字凭据,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条件。但反而言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