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报道: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2023-03-15 08:22:55 来源:法问
当婚姻出现问题,很多情况下都要面对财产的分割。那么,哪些原因导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又有哪些?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蒋兴明律师解答:
基于如下原因,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方式分为在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和在法院诉讼离婚两种,登记离婚的时间以离婚证上登记时间为准,裁判离婚的时间以法院作出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时间为准。
2.夫妻一方死亡
夫妻一方死亡,意味着以夫妻关系为纽带的财产共有关系也终止,共有人可以主张分割共有财产。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3.夫妻另行约定其他财产制
夫妻双方约定不再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而实行分别所有制或其他财产制,在实行新的财产关系之前,也产生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特殊情形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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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兴明律师补充:
平均分割原则
平均分割原则是将夫妻共有财产调整分配,达到夫妻在双方取得财产的价值上完全对等或大致相当的效果。“平均分配”只是“相对平均”,很多案件在判决中并不要求财产价值“绝对平均”。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物尽其效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的规定,夫妻财产分割应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在《财产分割意见》前言中,首次提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实行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婚姻法》将该原则演变成为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制度,在财产分割上则体现为对过错方的少分或不分财产,对过错方进行惩罚。
约定优先原则
夫妻双方对财产处理有书面约定的,为尊重当事人意愿,分割财产时以约定为准,除非约定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的分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