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通讯!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是什么,是怎样的?
2023-03-15 08:19:59 来源:法问
债之主体即债权人及债务人,客体即债之标的。债之关系不变更其同一性而变更其主体或客体者,称债之变更。那么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是什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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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是什么,是怎样的?
福建厦信律师事务所蔡向阳律师解答:
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三)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四)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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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信律师事务所蔡向阳律师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变更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变更合同必须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当事人不能单方变更合同,否则就构成违约。
2、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都构成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中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的变更都属于合同变更。
3、有的合同变更还需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4、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否则推定为未变更,仍按原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后,按变更后的内容履行。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