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最新!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2023-03-16 15:13:12 来源:法问
很多时候,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对方往往会不同意离婚,这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起诉离婚了,那么究竟应该怎么起诉离婚,当事人要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法妞网友咨询: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朱群群律师解答:
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想离婚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不需要征得对方同意。
在诉讼离婚程序中,以想离婚的一方作为原告,对方作为被告。通常情况下,原告可以向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提交起诉状,列明婚姻状况、离婚理由、诉讼请求等,主要涉及离婚态度、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
原告一方还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有身份证号的户口页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共同财产的证据、共同债务的证据等。法院一般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就会开庭审理。
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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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群群律师补充: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朱群群律师结语:
1、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
2、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