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资讯!认定抢劫罪定罪数额有多少,怎么规定的?
2023-03-17 08:13:22 来源:法问
犯罪分子在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等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经常因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使其犯罪行为及定性上升至转化的抢劫罪,那么认定抢劫罪定罪数额有多少,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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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抢劫罪定罪数额有多少,怎么规定的?
广东平英律师事务所陶延年律师解答:
在对抢劫罪的定性上,刑法对金额没有限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抢劫行为,不管实际抢劫得到多少金额,均构成抢劫罪,但在具体量刑的时候,如果抢劫金额巨大的,则会对量刑产生影响。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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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平英律师事务所陶延年律师解析:
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由盗窃、诈骗、抢夺在特定条件下转化为抢劫罪的一种特殊情况,其转化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这是转化的前提。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主要是指已经构成上述三种犯罪的行为,但也不排除尚未达到构成盗窃、诈骗、抢夺罪的法定“数额较大”,但使用暴力程度非属于抢劫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仍应以本条处理。
二、必须是在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当场”主要是指犯罪的作案现场。另因犯罪分子为逃脱、逃离现场而被人发现后紧追不舍,这过程也属于“现场”的延伸,也应视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是指犯罪分子对抓捕的人故意实施殴打、伤害等危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或以立即事实这些行为相威胁。
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必须是为了窝藏脏污,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窝藏污”是指犯罪分子防护已到手的赃物不让别人追回;“抗拒抓捕”是指犯罪分子抗拒公安人员或群众的抓捕扭送;“毁灭罪证”是指犯罪分子毁灭现场遗留的犯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