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所得财产在执行时具体需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3-03-20 18:18:22 来源:法问
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此时刑事审判庭应将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和移送执行通知书一并移交一审法院的执行庭执行。那么没收所得财产在执行时具体需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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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所得财产在执行时具体需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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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能言律师事务所刘昊林律师解答:
没收所得财产在执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有:
1、在审判实务中首先是要界定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之前是否所负了此债务;
2、看债权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债务是否有不合法的;
3、被告人所负债务应当在没收财产数额之内予以偿还;
4、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违法所得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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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能言律师事务所刘昊林律师解析:
关于财产刑,现行司法解释已经明确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但是,刑法第六十四条所规定的非刑罚类强制措施的执行,尚无明确规定。长期以来司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各部门之间对该类案件的执行分工不明,权限不清,该类刑事裁判未能得到有效执行。《规定》从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的大局出发,兼顾审判、执行现有协作机制,明确规定罚金、没收财产、责令退赔、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以及具备继续追缴条件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本质上应归类于民事案件,适用民事执行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民事执行规定已将其纳入其中,故《规定》未将其列入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