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议:精装修房验收时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拒收房屋吗?
2023-03-21 11:23:04 来源:法问
当前,因精装修房可以为消费者节省大量的时间,减少精力的耗费,深受广大购房者的欢迎。但精装修房的用料和工程全部由开发商负责,导致精装修房的质量也参差不齐。那么,精装修房验收时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拒收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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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精装修房验收时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拒收房屋吗?
黑龙江元辰律师事务所张伟华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根据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也就是说,“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和“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拒收房屋,并要求开发商赔偿;而一般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并不能拒收,只能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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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华解析:
许多精装修房的开发商,为了赚取报价和实收价之间的差价,会使用同品牌之中价位比较低廉的产品,甚至对于目光难及处的隐蔽工程应付了事。因此,很多业主在收房后不久,房屋就开始出现种种问题。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质量瑕疵为由向开发商追责,但是对于不同的质量瑕疵类型,可以主张的请求并不相同。
如果房屋仅是存在一些质量瑕疵的,并不影响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不建议业主以拒绝收房的方式催促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因为,在没有严重质量问题前提下,业主拒不收房,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如要承担逾期收房的违约责任等)。正确的做法是,业主应先收房,后续再根据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的保修条款进行解决。如通过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居住使用要求的,可以按照购房合同中有关维修质量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寻求救济。
如果收房后,对于查验出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拒绝修复的,业主可先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然后再向开发商主张维修费用,以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