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全球新动态:三天旷工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2023-03-30 08:23:46 来源:法问网

三天旷工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再有劳动关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劳动法》旷工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1、劳动法对旷工处罚没有具体标准,只规定了,如果因为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以上就是相关回答,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矿工几天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而是判断旷工是否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是可以直接辞退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

标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关于诉讼离婚判离婚可以上诉吗?诉讼离婚上诉依据哪条法律?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出判决?起诉离婚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女方怀孕时签订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民法典如何规定关于女方怀孕期间离婚
如果女方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如何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哪些情况下可以无效?离婚协议书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是什么?离婚协议书以什么形式签订?
关于起诉离婚的有关处理情况分别有哪些?起诉离婚的有关情况怎样处理?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规定吗?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法律依据?
诉讼离婚对哪些人进行特殊保护?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是什么?
知识纠纷
1 侵犯商标权是不正当竞争吗?侵犯商标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 商标价值是什么?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内容?
3 中国驰名商标查询有哪些方式?驰名商标是什么意思?
4 发明专利申请的程序有哪些?有哪些申请费?
5 专利委托转让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专利审查指南有哪些规定?
6 专利转让的费用和税率是多少?
7 9sdy商标转让手续如何办理?有哪些风险提示?
8 企业商标注册的途径有哪些?申请商标注册前要做哪些准备?
公司法
公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公司上市有哪些流程?
公司股东信息的查询有哪些方式?股东的权利知情质询权是什么?
为什么要进行公司清算?
企业改制都有哪些方式?
外资上市的条件 是什么?境外上市外资股特点有哪些?
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改制流程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有多少?
公司名称核准有哪些规定?新公司法简化注册登记流程的意义在哪?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定义?
公司改名的流程有哪些?公司改名的注意事项
合同法
履行主体都包括哪些?履行有哪些方式?

2023-02-22

合同订立应遵循什么原则?

2023-02-20

提单是什么?提单有哪些作用?

2022-12-05

合同签订时信赖利益的保护原则有哪些不同阶段?

2022-11-16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什么是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2022-11-14

合同诈骗罪应该怎么才能认定?

2022-11-14

劳动纠纷
履行主体都包括哪些?履行有哪些方式?
合同订立应遵循什么原则?
提单是什么?提单有哪些作用?
合同签订时信赖利益的保护原则有哪些不同阶段?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什么是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合同诈骗罪应该怎么才能认定?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