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热文:离婚一方有过错,可以分割过错方的婚前财产吗?
2023-03-31 11:20:34 来源:法问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获得的财产在离婚时都可以申请进行法定分割。那么,离婚一方有过错,可以分割过错方的婚前财产吗?
网友咨询:可以分割过错方的婚前财产吗?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兰艳律师解答:
(相关资料图)
对于婚前财产,男女双方是否有特殊的约定,如果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婚前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过错方和无过错方都可以分割婚前的财产,因为婚前财产已经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分割财产的数量会适当的向无过错方进行倾斜。
但是没有约定的,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即使是过错方也不能进行分割,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亦或者是有型或者是无形的财产只要是其合法所得就不能进行分割,这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兰艳律师解析: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要求:婚前财产范围明确。
严格遵照相关格式。意思表述清楚,层次分明,不致发生歧义。还要遵从一定的范例格式。
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在大多数情况下,伴侣在签订协议时都会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对于婚前财产协议来说,明显的是为结婚后共同生活所签署的约定,也即应以结婚登记为有效要件。
男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真实。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公平合理,并且当事人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如一方被胁迫而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无效协议。
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婚前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私有房产、存款、家具、电器、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以及个人所有的股份、生产资料等等。当事人不应该将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列入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可能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