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什么-前沿热点
2023-04-01 08:23:50 来源:问法网
一般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商定好一个试用期限,在这期限内,如果符合公司录用要求的,就会录用该劳动者。那么,试用期是什么?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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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是什么
试用期一般是劳动者新入职一个单位的岗位后,由于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实际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不太了解,所以会先设置一定期限作为试用期,以用这段时间来观察和考核劳动者是否满足该岗位的职责要求。
二、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是否合法
试用期超过六个月违法。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有经济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如: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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