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赃物的行为如何定性?|热门看点
2023-03-05 08:32:17 来源:法问
赃物的产生,必将意味者销赃活动的产生,销赃毫无疑问是违法犯罪,但是买卖是双向的,那购买赃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
购买赃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魏妮娜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该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行为具有故意,即行为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标的物是赃物,从其心理状态分析是希望达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目的。
我国刑法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状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可以看出,购买赃物其实是一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购买赃物以自用的,刚刚达到犯罪数额,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即便超过了法定数额,也从宽处理。
魏妮娜律师补充:
认定窝赃、销赃罪的“明知”,不能仅凭被告人的口供,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予以分析。只要证明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就可以认定。
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一条是处理善意占有赃物的一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办案中已经查明犯罪分子卖掉的赃物,应当予以追缴,对买主确实知道是赃物而购买的,应将赃物无偿追回,予以没收或退还原失主;对买主确实不知道是赃物,而又找到了失主的,应当由罪犯按价将原物赎回,退还原主或者按价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