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国家赔偿决定申诉的期限是多久?|天天播报
2023-03-05 08:41:00 来源:法问
从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看,设定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行为标准,即国家机关的哪些行为要负赔偿责任;二是损害标准,即对违法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给予赔偿。根据损害标准,在国家赔偿范围上确立的是有限赔偿原则。即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对方造成的损害,国家并不都给予赔偿,而是只针对部分权益、部分损失予以赔偿。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不服国家赔偿决定申诉的期限是多久?
魏妮娜律师解答:
国家赔偿法对于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和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对于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和规定是不同的。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最长为两年零五个月,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起诉期限为两年。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中止,从被释放之日起继续计算赔偿时效期间。赔偿请求人不得仅以在治疗期间行动不能主张适用国家赔偿请求时效中止。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赔偿请求人保外就医的,国家赔偿请求时效应于其未被限制人身自由时起算。
魏妮娜律师补充:
国家赔偿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弥补公民因国家行政权或者司法权的违法运用而遭受的损失。要最大程度地发挥《国家赔偿法》在维护和救济因受到国家公权力不法侵害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方面的功能与作用,赔偿义务机关没有告知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的权利,赔偿请求人一直申诉上访,其申诉上访的期间不应当计入赔偿请求时效内。对各方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法院赔偿委员会可以适用法律直接认定是否系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赔偿义务机关越权处理扣押的财产,依法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