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2023-03-05 18:19:20 来源:法问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黄颖律师解答: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黄颖律师补充:
遗嘱内容可以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订立遗嘱时,注意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需特别注意:不要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份额混同进来。阐述遗产归属时,如何分配财产一定要写清楚,千万不能有法律上的歧义。所以,立遗嘱是件大事,如果不能准确的把握法律规定,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代为起草或指导订立遗嘱的内容,免得立了遗嘱又无效,反而给子孙带来更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