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视讯!有奖销售的定义及法律性质是什么?
2023-03-05 18:17:02 来源:法问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称反法)的目的之一。不论是反法修改前、还是修改后,反法第一条均开宗明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反法的立法目的之一。
(资料图片)
法妞网友咨询:
有奖销售的定义及法律性质是什么?
黄颖律师解答: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的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以抽签、摇号等方式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对于有奖销售的理解,不应仅局限在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销售活动中,而应从商业模式和经营活动中去理解。从有奖销售行为的定义上看,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为招徕顾客所进行的附带性的给付,无论是附赠式还是抽奖式有奖销售,实质上是将商品以奖品(金)的形式进行的折扣销售,本质上仍为买卖合同,经营者应根据买卖合同的一般规则向购买者承担无过错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奖销售具备以下特征:
经营性:主体为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与购买者;
附带性:奖品的给付是基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而非独立进行;
招徕性:经营者旨通过有奖销售提高消费者关注度,争取交易机会并籍此取得竞争优势。
黄颖律师补充:
有奖销售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其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奖励给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另一种是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法律并不禁止所有的有奖销售行为,而仅仅对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破坏竞争规则的有奖销售加以禁止。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市场经营者为增加销售业绩,利用有奖销售进行促销的商业行为越来越多,在有奖销售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常难以保障。
新修改的反法将经营者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规定为三种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