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2023-03-08 11:29:16 来源:法问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对“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之间的法律关系混淆不清,导致适用法律概念错误,造成企业劳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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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张磊律师解答:
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张磊律师补充:
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企业、事业单位或是私人企业的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有权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制定规章制度,劳动者有义务遵守;雇佣关系的双方则不存在隶属关系,是平等的两个主体,仅通过订立合同约束双方。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依据我国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法定的权利。其劳动报酬支付是由法律规定,并具有规律性,通常是按月、足额并以现金的方式发放。而在雇佣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仅享有报酬请求权等极少的权利保障,对于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只能依据双方先前的约定才能享有。其劳动报酬支付一般是按次结清,就是在工作完成之后,由雇佣方一次性支付给受雇佣方报酬,也可以由双方约定发放报酬的时间、方式等,并不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适用民事争议处理程序,当事人可以采用仲裁或者诉讼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根据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并非诉讼的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