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抵押协议无效?_天天看热讯
2023-03-08 15:22:43 来源:法问
(资料图)
抵押合同,是指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不动产或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抵押合同的签订与双方利益息息相关,所以,一旦出现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极大的伤害。所以,哪些情形下,抵押合同是无效的呢?
法妞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下抵押协议无效?
张磊律师解答:
抵押存在他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无效。虽然当事人仅抵押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根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应视为土地使用权与地面建筑物所有权一并抵押。如在抵押时地上建筑物已属他人所有,抵押人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抵押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抵押无效。监护人以与被监护人共同共有的财产设定抵押应属无效。法定监护人虽然有权代被监护人履行民事法律行为,但该代理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监护人代替被监护人设定抵押,增加了被监护人的财产被处置的风险,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因被监护人成年后对该抵押行为不予追认,故应认定监护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为无效合同。
未经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抵押共有物的,抵押合同无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张磊律师补充:
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抵押合同是设立抵押登记的基础,如抵押合同无效,则抵押登记丧失了登记基础,有关当事人在先行民事诉讼认定抵押合同无效后,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抵押权符合法定程序。但实际操作中,因不动产登记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该情形无具体的规定,登记机构一般本着谨慎原则,不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由此再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法院判例显示,行政机构均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