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_环球播报
2023-03-09 18:28:22 来源:法问
(资料图)
我国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次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此后诸多法律,都醒目地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这一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为市场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法妞网友咨询:
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
刘伟律师解答:
什么叫做“惩罚性赔偿规定”?简单来说,就是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的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举例说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民法典扩大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加大了对知识产权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这也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绿水青山才是金山银山,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才能提高我们产品的价值,知识产权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改善都能提高我们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高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水平。
当然,惩罚性赔偿因其“惩罚性”的特点,所以不是所有领域、所有情况都能适用,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提出。而且,我们要求的惩罚性赔偿的数额,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否则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刘伟律师补充:
赔偿制度的本质就在于填补损害,无损害即无赔偿。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一个人不能从损害赔偿中获得利益。对受害人的赔偿一方面不能低于其受到的损失使其救济权得不到行使,另一方面赔偿的金额不能多于所受到的损失,受害人不能从中获利。惩罚性赔偿制度也具有补偿功能,但这里的补偿性与补偿性原则的补偿有所不同,传统的补偿原则赔偿额往往低于实际损失,相较补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则能更为充分地补偿受害人的损失。
惩罚性赔偿与传统的补偿性赔偿相比较,惩罚性赔偿数额高于补偿性赔偿,其除了补偿受害人已受到的损害外,还强调惩罚恶劣的违法行为人,威慑社会潜在的不法行为人,以防止类似行为的再发生。惩罚与遏制不法行为是怎罚性偿的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