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法律规定?
2023-03-09 18:39:43 来源:法问
家,本应是幸福的港湾,然而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直接危害着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仅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给子女成长蒙上阴影,甚至引发恶性犯罪案件,危害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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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法律规定?
江波律师解答: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一个严峻而普遍的社会问题。据悉,中国约有二到三成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妇女、儿童和老人是主要的受害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江波律师补充: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为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
家庭成员以外具有监护、抚养、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以及婚姻关系终止、解除或者监护关系终止后仍共同生活的人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如果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公民身份号码、住所地以及联系方式);
二、具体的请求(如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事实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被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
三、事实及理由(阐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事由,即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江波律师结语:
家暴不仅关乎个人基本权利的保障问题,还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公权力的干预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家门”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法律就有必要介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