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2023-03-11 18:26:47 来源:法问
2020年初,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中小企业的生存压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但针对本就处于经济下行周期的企业,再遭受突如其来的疫情袭击,即使有国家和各级政府的为企业减负政策,部分企业依然无法继续经营,无奈走向清算。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韦勇律师解答:
公司作为市场最活跃的主体,既有准入机制,同时也有退出市场机制,公司市场退出是指公司丧失商事主体资格而退出市场行为,亦称公司解算,公司解算时必须进行清算,并依法注销,公司清算分为,自愿清算,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
强制清算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还有200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及《地方性法规》等。
破产清算适用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
韦勇律师补充:
强制清算,公司的资产是能够清偿全部债务的,债权人利益均能得到全额保护,剩余财产由股东进行分配,故利益冲突主要发生在股东之间
破产清算,公司基本是资不抵债,股东没有剩余资产可供分配,故该程序主要侧重于公平地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强制清算,在法院裁定受理前可撤回,在受理之后,剩余财产分配前如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或者决议自愿解散的,申请人可通过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继续存续为由撤回申请,如因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法院判决解散的,在剩余财产分配前,相关行政决定被撤销,解散判决后当事人又达成公司存续和解协议的,可撤回强制清算申请。
破产清算,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法院受理后至破产宣告前,能否撤回则由法院裁定;但破产宣告后,破产申请人则不能请求撤回破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