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热头条丨两份协议离婚书冲突的处理办法是什么,怎么处理?
2023-03-15 11:04:13 来源:法问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那么两份协议离婚书冲突的处理办法是什么,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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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协议离婚书冲突的处理办法是什么,怎么处理?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常向前律师解答:
如前后协议均不存在法定无效或可撤销事由的(通常表现为侵害他人利益、国家集体利益、被胁迫等情形的),前一协议若未对后协议的性质进行约定;
(譬如类似后协议仅作为民政局办理手续所用,与本协议违背或未提及本协议内容的,以本协议为准等条款),后协议的签订视为对前一协议内容的变更,后协议签订后,前协议即失效。
离婚协议书也是合同的一种,若没有提前约定,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则认为该协议书有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常向前律师普法: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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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常向前律师解析:
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