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消息:网络诈骗招数多,保持警觉不上当
2023-03-24 11:20:23 来源:法问
作者: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郭逸成律师
案情概述
【资料图】
2019年6月笔者接到一件涉嫌诈骗罪的二审案件,案件概况:被告人蔡某某为台湾籍居民,在广东省东莞市经商多年。2017年11月,蔡某某找到张某(因本案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大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商量借用张某的建设银行账户入款,到账后由张某将款项取现交给蔡某某,并承诺取现后会给予张某好处费。同年11月28日至29日,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通过拨打网络电话,冒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以润通公司财务曹某涉嫌犯罪为由,让其将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及其经手所有账户内的钱款转入指定“安全帐户”。曹某信以为真,遂将润通公司的214.2万元转入对方指定的“安全帐户”。11月29日,经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层层转账,将收到的润通公司被骗资金中的6.7万元与5万元转账至张某的建设银行账户。同日14时11分许,张某在蔡某某陪同下在建设银行东莞市虎门支行将11.7万元取现后交给蔡某某。蔡某某向张某支付了500元。曹某得知被骗后,于11月29日13时05分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2月10日、4月24日,张某、蔡某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蔡某某不服一审判决,遂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接到该二审案件后翻阅所有案卷及证据,笔者发现蔡某某根本没有参与到电信网络诈骗过程,没有证据显示他是对曹某进行电信诈骗的同谋,而只是参与了诈骗得手之后的取款行为,所以认为蔡某某并不构成诈骗罪。庭审后二审法官采纳了辩护意见,最终改判蔡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以上是整个案件的基本情况,在办案过程中笔者发现一份让人惊讶的数据。那是一份被告人的笔录,该被告人名为谢某儒,台湾人,无业,他也是一名为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取款人。他交待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30日陆续从银行取款近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最大的一笔金额多达十五万元人民币,平均每天取款约人民币30万元。据此笔者推断国内每天被该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诈骗人数约百余人,且该类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在境内外为数不少,被诈骗人数是以几何倍数计算的。
电信网络诈骗存在六种常见的诈骗手段,分别为:
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本案诈骗手段正属此类,被害人先是接到“检察院”来电,若被害人有疑虑,诈骗犯就把伪造的“逮捕证”或者“拘留证”之类的抓捕文书发给被害人,使得被害人陷入恐慌,从而将被害人带入圈套,一步步完成诈骗。真正的公检法机关是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所以“安全账户”等于诈骗。
网络交友诱导赌博、投资诈骗。该诈骗手段俗称“杀猪盘”,诈骗人伪装成女性先与被害人建立“感情”,相当于“养猪”,等“猪”养大了再“杀”。网络交友要谨慎,在与网友交流时切莫起贪念,不要随意转账或者汇款。当素未谋面的网友突然提及投资、理财时,要提高警惕,甜言蜜语背后很大可能就是一个“诈骗陷阱”。
代办信用卡、贷款类诈骗。不要相信网络上或是陌生人提供的“贷款”信息,网上打着“低利息、高额度”旗帜的贷款,要求缴纳“提款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均为诈骗。
刷单类诈骗。诈骗分子利用现在年轻人刚毕业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声称网络刷单能在家中工作,每月工资特别高。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要被高额报酬蒙蔽了双眼,不要有“贪小便宜”和“轻松赚钱”的心态,避开诈骗陷阱。冒充客服退款诈骗。网络退款会直接退回支付账户内,正规商家不会以需要银行卡号等信息进行退款,如有客服提出需要银行卡号等信息,请前往官方网站核实交易信息或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官方电话核实。
涉及疫情虚假购物诈骗。诈骗分子无孔不入,通过“蹭热点”方式进行诈骗。比如此次疫情期间发生的口罩等防疫物资诈骗案件,诈骗分子利用的正是人们的恐慌、焦虑心态。通常情况下,人在恐慌、焦虑时判断力会明显下降。大家在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时务必通过正规交易平台、超市、药店等渠道购买,网络购买需慎重。
律师提醒您牢记“五不一打”防骗口诀:
不怕!洗黑钱?有包藏毒?银行卡涉案?“公检法”打电话不害怕。
不信!QQ、微信老板让汇款,银行客服升级信用卡不轻信。
不点!不明来历的网络链接(网站地址)不点。
不贪!房补、车补、中奖退税、银行卡积分兑换现金,不要贪。
不转!不核实清楚身份坚决不转账,没有什么所谓的“安全账户”。
一打!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
笔者通过此案件想告诉大家“请千万!务必!一定!对电信网络诈骗时刻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