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友祥律师:如果房子属于违建,那么拆迁还有没有补偿?
2023-04-08 08:16:28 来源:法问
7月25日,黄埔区对九龙镇红卫村6栋违法建设实施拆除,经过拆除点的市政规划路预计5个月后可建成通车,届时将解决中新广州知识城北安置区居民出行难等问题。据悉,截至目前,黄埔区已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0.47万平方米,已完成年度任务超八成。
据了解,当天拆除的6栋违法建设占地面积1006平方米,建筑面积4218平方米。这6栋违法建设分属两户人家,位于市政道路KN1-2的施工红线范围内,是在道路施工期间抢建的。
现场施工人员介绍,该市政项目早在2012年就开始动工建设,但由于这6栋房屋在施工期间抢建,导致原计划2013年底完工的项目被迫延期至今。项目附近的知识城北安置区有安置房907套,该安置区通往九龙大道的必经道路正是KN1-2市政道路。道路一天不通,安置区就无法正常入住。对此,村民们意见很大。
(相关资料图)
据当地村委会介绍,该村正在实施旧村改造,新南社不属于改造范围。但是看到其他经济社改造获得较高的拆迁补偿,这两户违建户也动了心思,希望在补偿中“分一杯羹”。正好市政道路的征拆经过该地块,两户违建户在原本只有一个地基和一层平房的地方,公然抢建了6栋房屋。
对于这些违建房屋,在拆迁时有没有相应补偿呢?
江苏康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友祥做出了解答:
什么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这种违建遭到拆迁,是否有相关的补偿?
一般情况下,拆除违建,拆迁者无需补偿,但某些情形下,被拆迁者可获得相关的赔偿。
1、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拆迁人在拆迁违建的过程中,因拆迁给土地使用权造成损害的,应适当予以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未到出让年限的,拆迁人也应补偿被拆迁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
2、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拆迁人在拆迁的过程中要注意先提醒被拆迁者,搬迁并保护好个人财产,拆迁人对违章建筑内的财产不施加任何保护措施,造成被拆迁人财产受到损失的,被拆迁人可请求相应的赔偿。
3、违建一般情形虽然不能获得拆迁补偿,但可申请拆迁赔偿,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被拆迁人的利益受损的,可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