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3-04-08 18:18:34 来源:法问网
一、六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4 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机构支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 60%支付;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二、相关内容拓展
【资料图】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此项标准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的权利。
如果员工工作期间因故受伤的,除了需要尽快接受治疗之外,还应该在治疗结束之后尽快到相关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果鉴定的伤残等级是六级的,需要按照相关的等级要求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都应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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