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先履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的区别是 世界最新

2023-05-16 11:35:14 来源:问法

一、先履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的区别是

1.先履行抗辩权属一时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仅阻却合同履行效力的发生,并不产生消灭合同的法律效果。合同解除,则消灭合同的履行效力。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可以径直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当事人双方也可以以合意的方式解除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纯粹是单方行为,这种权利的行使,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依一方的意思已足,不必借助对方的行为和意思表示。


(资料图片)

2.先履行抗辩权的产生原因,是一方当事人先期违约,合同法定解除权的产生原因,是一方先期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以至合同履行不必要或不可能,没有法定理由,当事人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先履行抗辩权属于负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合同解除权如因违约发生,属被违约人,如因不可抗力发生,则属直接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当事人。

3.在两种权利可以选择行使的场合,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以节约合同成本,保证当事人的履行利益。如依照法律的规定,一方届期未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事实上,对所有届期未履行的合同,不能都适用解除的方法,因为解除合同未必符合被违约人的最大利益,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往往能使被违约人履约,最终实现合同目的。先履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也可分两步行使,当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后,对方仍未履行,可再行使合同解除权,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财产责任。

二、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法律快车提醒您,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否需要明示,应区分:

1.在先履行一方未构成违约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2.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

3.在先履行一方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但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标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公司设立的费用由谁承担?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女方生育证明在哪里开?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合同到期不续签年假没休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内容看这里
用人单位应如何应对和处理?员工擅自离职的法律危害有哪些?如何预防擅自离职的发生?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哪些?
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过户给子女 房产过户需要多长时间?
鉴证是指什么?公证与鉴证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孩子监护人怎么转?关于孩子的监护人姓名怎么填写?
申请个人破产要满足哪些条件?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破产?
消费者协会怎么处理投诉?消费者协会有哪些处理投诉的程序?
知识纠纷
1 出现建设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单方违约合同纠纷处理有何依据?
2 港澳通行证网上续签流程有哪些?港澳通行证是否可以异地续签吗?
3 新股申购条件有哪些?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什么内容?
4 终止合同会构成违约吗为什么 终止合同还能起诉吗?
5 刑法非法集资人数规定有哪些内容?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会坐牢吗?
6 劳动关系的种类有什么划分标准?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7 劳动关系有什么法律特征?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8 合同解除产生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合同解除的效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公司法
盗用身份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吗?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涉外离婚诉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未婚孩子生抚养费怎么算 抚养费一般给到孩子多大?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职工补充医保包含什么?
认定工伤时间具体是多久 个人怎么办理工伤认定?
房产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是怎样的?新疆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介绍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财产法院判决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实践中家暴致死能判死刑吗?家暴致死判死刑有什么法律依据?
财产权益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遗产具体包括了什么?
宣告死亡公告期是多久?死亡利害关系人范围在哪?
合同法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二者有什么区别?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在哪?

2023-05-16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生怎么处罚?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2023-05-16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几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023-05-16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分类分为几类?

2023-05-15

一方提起诉讼离婚离婚要多久?诉讼离婚原告可以拒绝调解吗?

2023-05-15

收养关系的登记地点在哪?怎样进行证明事实收养关系?

2023-05-12

劳动纠纷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二者有什么区别?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在哪?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生怎么处罚?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几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分类分为几类?
一方提起诉讼离婚离婚要多久?诉讼离婚原告可以拒绝调解吗?
收养关系的登记地点在哪?怎样进行证明事实收养关系?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