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工资拖欠仲裁流程

2023-05-18 18:25:23 来源:问法网


(资料图)

一、

工资拖欠仲裁流程

工资拖欠仲裁流程: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明确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

二、

拖欠工资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拖欠工资仲裁需要的材料有: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者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企业信息材料;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

拖欠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找法网提醒,拖欠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标签:
上一篇: 欠钱起诉后可以撤销吗
下一篇: 最后一页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招标投标有哪个机关进行司法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有什么法律依据?
合同签字后反悔怎么办?合同订立条件要满足哪些?
公司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是怎么处理的?
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情形是什么?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内容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什么是无罪辩护?什么是有罪辩护?无罪辩解有哪些方式?
订立合同时预防合同纠纷的方法有哪些?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哪些用途确定?
公司清算是什么?公司清算的相关条款有哪些?公司清算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
知识纠纷
1 农村老人去怎世后宅基地怎么继承?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 老百姓遇到不公平拆迁怎么办?不合理拆迁老百姓维权可以向公安报警吗?
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会坐牢吗?借贷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4 法院拍卖车辆一般要多长时间?法院拍卖车会通知车主吗?法律如何规定?
5 哪里查公司被投诉工商局的记录?工商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6 出现建设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单方违约合同纠纷处理有何依据?
7 港澳通行证网上续签流程有哪些?港澳通行证是否可以异地续签吗?
8 新股申购条件有哪些?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什么内容?
公司法
中标以后需要做哪些工作?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内容是什么?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财产保全的执行时间有什么要求?
合伙人要具备哪些条件?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盗用身份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吗?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涉外离婚诉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未婚孩子生抚养费怎么算 抚养费一般给到孩子多大?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职工补充医保包含什么?
认定工伤时间具体是多久 个人怎么办理工伤认定?
房产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是怎样的?新疆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介绍
合同法
怎么理解评标的意思?如何进行组建评标委员会?

2023-05-18

公司违反劳动法怎么举报?劳动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如何赔偿?

2023-05-18

本合同解除权能转让吗?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哪些?

2023-05-18

双方同意可以马上办离婚吗 离婚可以立即办理吗?

2023-05-17

上市公司公司债违约后怎么办?上市公司总资产怎么算?

2023-05-16

二手房没有办理按揭怎么过户 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2023-05-16

劳动纠纷
怎么理解评标的意思?如何进行组建评标委员会?
公司违反劳动法怎么举报?劳动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如何赔偿?
本合同解除权能转让吗?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哪些?
双方同意可以马上办离婚吗 离婚可以立即办理吗?
上市公司公司债违约后怎么办?上市公司总资产怎么算?
二手房没有办理按揭怎么过户 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