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筑牢司法屏障 昔日垃圾污染区 今重现绿水青山
2023-06-05 17:58:40 来源:南方日报
(资料图片)
“生态环境修复不容易,我们更要严格保护好。”看着曾经垃圾成堆、污水横流的山坡逐渐复绿,如今树木葱茏、草长莺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法官茹艳飞非常感慨。
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广州法院前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三联村,对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修复现场进行回访。该案污染时间长、地域范围广、生态环境损害大,是广州法院审结的标的额最大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赔付金额超1.3亿元。
花都区某垃圾处理厂在经营过程中,违反环评要求,将未经处理的垃圾、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堆放、填埋于厂区旁的山上,最终被花都区环保局责令停业。
“气味很重,水也很臭,周边的村庄都受到影响,大家意见很大。”三联村党支部书记叶满能回忆。在雨水冲刷下,垃圾渗透到地下水和周围土壤中,造成植被破坏、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短期内难以自然恢复。
案发后,垃圾处理厂实际投资人及经营者李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此后,广州市检察院向广州市法院提起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于2020年9月11日判决某垃圾处理厂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亿多元、功能损失费用1700多万元、鉴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超44万元。
为了尽早改善生态环境,让群众生活回归正常,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广州法院支持花都区政府开展生态修复,逐步完成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让被污染区域重现绿水青山。
“本案通过民事赔偿、刑事制裁,有力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向公众传递了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审判理念。”茹艳飞说。
广州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生态修复优先”为原则,将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同时进行,避免出现“罪犯服刑、荒山依旧”的不良局面,切实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筑牢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