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看点丨格式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无效
2023-06-21 11:38:22 来源:互联网
我国法律并未约束当事人之间不能订立格式合同,但是并非订立的格式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若出现了法定的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那么这些条款将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不会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那么,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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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无效
律师解答: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或者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格式条款;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订立的格式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律师补充:
格式条款无效的后果有哪些呢?
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