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的利息怎么计算
2023-07-11 07:24:49 来源:互联网
建设工程实务中,存在着大量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款的情形。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款,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列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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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工程欠款的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解答:
工程欠款可以追讨利息。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律师补充:
应付工程款是建设单位应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项。实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办法的建设项 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全部竣工时,根据经审查的 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单证,结算应付的工程款。对于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主要是账户。对于有支付能力而拒不支付的老赖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取得生效判决,直接划转欠付的工程款,避免久拖不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第二十七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