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个体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08-05 19:19:43 来源:法问网

个体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相关资料图)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上海市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3、设备重置成新价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拆迁费用补偿

1、停产停业损失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上海市则采用了“以房屋面积计算”的方法,按被拆除城市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400元,集体土上的房屋150-350元的标准计算,具体数额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这种计算方法虽然简便易行,明晰清楚,但其不分企业经营状况如何、经营业务如何、厂房所在地理位置如何,简单地以300-400元的范围限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范围,未免也是一种缺失公平公正的计算方法。我们认为,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

2、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三)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关于个体企业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如上所述,个体企业的补偿与一般的企业补偿标准没有太大的区别,补偿标准都是一致的,关键是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的大小,补偿范围和项目并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个体企业拆迁也不用担心政府给予的补偿不够,补偿与损失是成正比的。

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范围有哪些?

企业拆迁赔偿项目中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拆迁补偿方案有哪些

标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未过户的二手车能否享受保险理赔?汽车保险如何进行理赔事项?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是?民事权利能力与权力的区别介绍 每日动态
企业法人可以贷款吗?企业贷款房产抵押如何办理?
如何做法庭陈述?法庭陈述有时间限制吗?
私自接暖气管道怎么处罚?楼道里的供热管道归谁管?|全球实时
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哪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何认定?-播报
最严手机实名制是什么?手机实名制哪年开始的?
民事诉讼可以撤诉吗?原告恶意反复起诉撤诉怎么办? 天天资讯
离婚必须满三个月才能贷款吗?离婚后复婚算二婚吗? 环球动态
没有房子可以单独立户口吗?无房可以和父母分户吗? 今日精选
知识纠纷
1 当前要闻: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办协议离婚最快也要三十一日?
2 前沿热点:开庭当天能知道结果吗?案子一旦开庭意味着什么?
3 当前关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哪年颁布的?现行民事诉讼法生效时间规定是什么?
4 一方独生子女可以生二胎吗?生二胎什么时候开放的? 今日报
5 被公司辞退还需要去交接工作吗?辞退怀孕妇女不一定违法吗?-当前资讯
6 环球微资讯!高利贷利息多少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内容是什么?
7 天天微资讯!汇票有效期是多久?银行汇票有效期是多久?
8 每日消息!房产抵押贷款需要看征信吗?房屋抵押贷款步骤是怎样的?
公司法
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领结婚证的法定条件是什么?_天天看热讯
房产抵押后还能卖房吗?房子抵押贷款可以贷几年? 天天资讯
【世界时快讯】连带责任是什么?连带责任会强制执行吗?
交通局下属单位包含什么?交通局负责什么工作?
给别人做担保人会影响自己贷款吗?担保人过多久不用还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是怎么规定的?无主物和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今日视点
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什么呢?离婚诉讼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世界最资讯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医疗事故赔偿主体包括哪些? 每日看点
每日看点!军人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军人没有过错离婚案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醉驾汽车被扣后怎么取车 醉驾构成犯罪吗?
合同法
网签意味着房屋已过户吗?二手房网签当天可以过户吗? 天天时快讯

2023-07-10

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

2023-07-07

即时焦点: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可以约定多少?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何确定?

2023-07-07

超时拘留如何获得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的主体是谁?

2023-07-07

热点!图片版权的认定方法是什么?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如何规定的?

2023-07-07

每日速讯:劳动手册要自己办吗?劳动手册怎么办理?办理劳动手册需要什么材料?

2023-07-05

劳动纠纷
网签意味着房屋已过户吗?二手房网签当天可以过户吗? 天天时快讯
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
即时焦点: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可以约定多少?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何确定?
超时拘留如何获得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的主体是谁?
热点!图片版权的认定方法是什么?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如何规定的?
每日速讯:劳动手册要自己办吗?劳动手册怎么办理?办理劳动手册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