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2023-08-08 23:20:07 来源:问法网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条件如下:
1.诉讼时效的终止即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2.诉讼时效的中断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有各类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债。民事诉讼时效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找法网提醒您注意,民事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三、诉讼时效什么时候起算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人身损害需要经过医疗鉴定才能确定损失数额的,诉讼时效应自各项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2.责任保险诉讼中,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3.因责任险产生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计算。
4.依据确权生效判决主张不当得利诉讼时效应从生效判决送达之日起算,被告应对其获利支付对价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