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可以取保候审?
2023-03-05 08:38:42 来源:法问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怎么样才可以取保候审?
魏妮娜律师解答: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3日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魏妮娜律师补充:
取保候审期限过长,不利于公安机关提高办案效率,容易产生候而不审的现象,也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造成沉重的心理负担。公安机关长时间不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常出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为案件已经结案而离开居住地的现象。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程序的规定看似很简单,但是实际申请的时候可能远比法条规定的要麻烦,因此,建议当事人的亲属在第一时间聘请刑事法方面的律师。这样,申请成功的胜算可能会更大一些。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申请取保候审或者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要求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 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