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讯: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2023-03-08 11:30:03 来源:法问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合法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助。由于经济补偿金往往数额可观且与劳动者的失业状况直接相连,所以一直是劳动争议极为重要的内容。而在企业用工管理中,经常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计算方式等并不十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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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张磊律师解答: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张磊律师补充:
一般而言,劳动者的薪资构成主要有以下项目: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奖金(工资)、年终奖、加班费、交通补助、餐补饭补、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高温津贴等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按照本条款的的规定,上述所有项目几乎都要纳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中来,但是当中最有争议的应属加班费和年终奖了,而这两项一般情况下会占经济补偿金基数的很大比例。关于加班费是否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在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多数地方的劳动仲裁委和法院(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地都将年终奖计入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当中。
关于经济补偿金,企业在实际计算时可以剔除不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费用(如加班费、餐补、交通补贴、其他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等)。同时,若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关于经济补偿金可以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