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可以继承吗?_世界热讯
2023-03-08 15:32:11 来源:法问
(资料图)
依据我国规定,租赁权是具有专属性的,只能由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所有,而租赁人死亡的,租赁权就会消失不能继承,但租赁房屋的同住人可以继承租赁房屋。
法妞网友咨询:
租赁权可以继承吗?
张磊律师解答:
物权、债权两分制度是大陆法系民法的基石,物权是特定物归属于一定权利主体的法律地位。任何人非经权利主体同意,不得侵入此领域或加以干涉。这是物权最大的特性即直接支配性,法律对此予以绝对的保护。债权是特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内容是请求特定债务人给付,债权人只对债务人享有权利。我国房地产立法主要以房屋销售为中心,并无特别立法保护承租人。房屋承租人的权利主要是使用收益权,包括为使用收益占有房屋的权利,称为租赁权。租赁权性质上属于债权,因其不具有物权特性。
民法典同时规定了居住权和租赁权,其中居住权是单独立法设立,属于用益物权,从所有权中独立出来。租赁权是在合同法一章中约定属于债权。显然居住权高于租赁权。目前居住权约定只要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自动消失,对于突然去世无法转让的居住权人可以通过买意外保险规避居住权消失的风险。而租赁权可以通过转租实现继承完成。
张磊律师补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除外。遗产范围是指被继承人在其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范围。遗产包括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可财产权利。遗产是继承权是客体,只存在于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结束前这段时间内。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承租人家属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公房。
民法典规定,承租权并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承租权不能订立遗嘱的,承租人死亡后,由共同居住人继续租赁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