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为能力人也可离婚吗?
2023-03-09 18:41:01 来源:法问
离婚,分为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表达其真实意思,为避免其配偶通过协议离婚而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各国通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须通过诉讼解决,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亦不受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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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网友咨询:
无行为能力人也可离婚吗?
刘伟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通过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方式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
刘伟律师补充: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了能够独立实施与其智力或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外,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因离婚涉及到身份关系解除以及财产处分问题,其无法独立的作出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离婚案件中原告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告作为正常人,被告作为配偶方依法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但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利益相互冲突,故作为原告,其法定代理人由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担任,无法确定的,由法院执行一人代为诉讼。
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被告,作为原告的一方需要申请法院确定被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能力,此特别程序中,法院委托专门的机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鉴定来进行确定,并进行指定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特别程序终结前,离婚诉讼中止审理的,待特别程序结束后,恢复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