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哪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2023-03-12 15:25:10 来源:法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而向其他主体恶意转让财产,使得债权人的合法债权难以得到实现的问题。针对该问题,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法律上在债的保全制度中设计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法妞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相关资料图)
石江超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74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2、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债权;
3、债务人放弃债权担保;
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
5、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7、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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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江超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0条规定:“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规定“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对该条的理解应为可撤销行为对债权人没有法律拘束力,而不是在主债务人和撤销相对人之间无法律拘束力。如果因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损伤撤销相对人的利益,这种结果并不是法律所想要达到的,同时也有失公平。因此,在债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以后,撤销相对人也可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